各学院:
为客观反映教师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投入教学工作,有效提升教学质量,根据《武汉商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方案(试行)》(武商院〔2017〕12号)文件要求,现启动本学期评教评学活动。
一、工作安排
(一)5月26日-5月30日,做好评教基础工作。
1.学院工作
(1)成立本学期学院评教小组,制定学院评教方案。
(2)在教务系统中核准课程信息。上报实习班级(8周以上不在校学习的),经学院审核、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提交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提交截止日期为5月30日。
(3)确认教师评教归属学院。确需变更评教归属学院的教师,提交书面情况说明,本人签字,转出转入双方学院领导签字、盖学院章。提示: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考核成绩取上下两个学期评教成绩均分,因此教师应保持一个教学年度内在同一个学院参加评教,本学期评教学院应与上个学期保持一致。
2.学校工作
(1)核实课程、无评教资格(考勤不合格无考试资格)学生等信息。(教务处)
(2)核实教师评教归属学院等信息。(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二)5月26日-5月30日,系统调整、测试。
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根据院部提交信息调整评教信息库,确定参与评教课程范围、学生名单等,联合教务处对评教系统进行录入、调整、检测。
(三)6月3日-6月22日,开展学生评教。
各学院组织学生网上评教,开展学院内部评教。学生评教指南见附件。
(四)6月16日-6月22日,开展学院评教。
学院开展评教并上传内部评教成绩,系统导入截止日期为6月22日,过期系统关闭将无法导入。内部评教分数导入登录后台网http://jw.wbu.edu.cn/njw/。
(五)6月23日-6月27日,汇总分数、排名。
教学管理办公室汇总学生评教、学院内部评教成绩,得出本学期教师评教成绩与排名并反馈学院。
(六)6月30日-7月4日,评教成绩公示与申诉处理。
各学院对本学期授课教师的学生评教、学院内部评教及综合评教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四个工作日。
公示后四天内为申诉期,只接受、处理教师书面申诉,不接受口头申诉,逾期不予接受、处理。
(七)7月8日-7月11日,评教成绩归档。
经公示无异议、申诉处理完毕后,各学院提交最终评教结果、评教小组名单、学院评教方案等材料到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存档。提交材料应为纸版、盖章签字。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评教评学工作,加强内部统筹,按要求成立评教工作小组,合理制定内部评教标准,做好教师、学生的宣传、动员工作,及时完成课程信息核准、不参与评教课程与学生信息上报等工作,为高质量评教打好基础。
2.各学院应高效组织、加强指导,组织学生学习附件《学生评教指导》,尽量安排机房集中学生评教,确保学生全面参与评教、客观公正评教。
3.各学院应加强评教评学思想教育和过程监督,要求教师公平公正评学,依据客观事实确定无评教资格学生名单;充分保护学生个人评教权益,禁止出现打听学生评教成绩、干扰学生独立评价等违规行为。
三、联系方式
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行政楼310,赵老师,84791360。
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