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2学期评教评学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赵润峰发布时间:2025-05-23作者: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为客观反映教师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投入教学工作,有效提升教学质量,根据《武汉商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方案(试行)》(武商院〔201712号)文件要求,现启动本学期评教评学活动。

一、工作安排

(一)526-530日,做好评教基础工作。

1.学院工作

1)成立本学期学院评教小组,制定学院评教方案。

2)在教务系统中核准课程信息。上报实习班级(8周以上不在校学习的),经学院审核、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提交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提交截止日期为530日。

3)确认教师评教归属学院。确需变更评教归属学院的教师,提交书面情况说明,本人签字,转出转入双方学院领导签字、盖学院章。提示: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考核成绩取上下两个学期评教成绩均分,因此教师应保持一个教学年度内在同一个学院参加评教,本学期评教学院应与上个学期保持一致。

2.学校工作

1)核实课程、无评教资格(考勤不合格无考试资格)学生等信息。(教务处)

2)核实教师评教归属学院等信息。(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二)526-530日,系统调整、测试。

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根据院部提交信息调整评教信息库,确定参与评教课程范围、学生名单等,联合教务处对评教系统进行录入、调整、检测。

(三)63-622日,开展学生评教。

各学院组织学生网上评教,开展学院内部评教。学生评教指南见附件。

(四)616-622,开展学院评教。

学院开展评教并上传内部评教成绩,系统导入截止日期为622日,过期系统关闭将无法导入。内部评教分数导入登录后台网http://jw.wbu.edu.cn/njw/

(五)623-627日,汇总分数、排名。

教学管理办公室汇总学生评教、学院内部评教成绩,得出本学期教师评教成绩与排名并反馈学院。

(六)630-74,评教成绩公示与申诉处理。

各学院对本学期授课教师的学生评教、学院内部评教及综合评教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四个工作日。

公示后四天内为申诉期,只接受、处理教师书面申诉,不接受口头申诉,逾期不予接受、处理。

(七)78-711日,评教成绩归档。

经公示无异议、申诉处理完毕后,各学院提交最终评教结果、评教小组名单、学院评教方案等材料到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存档。提交材料应为纸版、盖章签字。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评教评学工作,加强内部统筹,按要求成立评教工作小组,合理制定内部评教标准,做好教师、学生的宣传、动员工作,及时完成课程信息核准、不参与评教课程与学生信息上报等工作,为高质量评教打好基础。

2.各学院应高效组织、加强指导,组织学生学习附件《学生评教指导》,尽量安排机房集中学生评教,确保学生全面参与评教、客观公正评教。

3.各学院应加强评教评学思想教育和过程监督,要求教师公平公正评学,依据客观事实确定无评教资格学生名单;充分保护学生个人评教权益,禁止出现打听学生评教成绩、干扰学生独立评价等违规行为。

三、联系方式

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行政楼310,赵老师,84791360

 

 


 附件:学生评教指南.docx

 

 

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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