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商学院关于新时代劳动教育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精神,教育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热爱劳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形成体现时代要求、符合育人规律、彰显武商院特色的劳动教育体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以课程教育为主要依托,以实践育人为基本途径,与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相融合,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和学生生活实际,注重教育实效,实现知行合一,促进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总体目标
(一)打造武商院特色劳动教育课程体系。坚持立德树人、五育并举,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紧扣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新趋势,结合学校学科专业特色,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全面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强化马克思主义劳动观教育,把劳动教育有机融入通识教育、专业教育、创新创业教育、第二课堂,实现劳动教育与知识体系教育的有机统一,形成自主性、综合性、实践性、开放性的劳动教育课程体系。
(二)构建武商院特色“1+5”劳动教育体系。围绕一个“培养方案”,实施“劳动文化建设、生活技能培育、社会实践体验、公益志愿服务、就业能力拓展”五大行动,形成“1+5”新时代劳动教育体系。推出以日常生活劳动为主、服务性劳动和创新性劳动为核心的实践课程“云超市”,供学生自主选择,通过“第二课堂成绩单”平台实现线上下单,线下实践。
(三)创建武商院特色三位一体协同育人格局。以学校为主导,家庭为基础,社会为依托,三者整体协同、深度融合。学生完成学校劳动教育课程,亲历居家劳动,参与社会劳动,养成良好的劳动品质,牢固树立“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价值观。
三、培养方案
落实劳动教育目标,整体优化学校课程设置,将劳动教育新要求有机融入人才培养方案。在第一课堂将劳动教育与专业教育、通识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有机结合,在第二课堂强化劳动教育实践,学年内设集体劳动日(周),安排学生定期参加集体劳动,并将日常劳动贯穿学生学习生活全过程。以课程教育为主要依托,以实践育人为基本途径,保证学生劳动教育课程总学时不少于32学时,形成自主性、综合性、实践性、开放性的劳动教育课程体系。
(一)将劳动价值观教育纳入思政课。将劳动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等课程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劳动的重要论述,深化学生对劳动本质的理解,深入推进马克思主义劳动观进课堂、进头脑、进心灵,通过铸魂而育人。(责任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开设劳动教育通识必修课。所有学生必须修学劳动教育类通识必修课2 学分。课程设置包括劳动教育理论部分和实践部分。理论部分,紧密结合学生未来职业发展和社会生活需求,由通识教育学院统筹整合学校师资,围绕劳动伦理、劳动法律、劳动关系、劳动经济、劳动社会保障、社会工作、劳动安全、职业卫生、职业素质等内容模块,通过授课、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实践部分,主要由相关部门设计和安排生活技能、社会实践等实践内容,由通识教育学院做好课程学分管理工作。(责任单位:通识教育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团委、教务处、后勤集团、各学院)
(三)将劳动教育融入专业课。识别各专业课程具有的劳动属性和劳动指向,找准各专业落实劳育目标的主要渠道,围绕专业特色,强化专业劳动伦理教育和专业未来劳动发展趋势教育,在专业课程中深刻阐发创新性劳动品格,构建具有本专业特色的劳育价值体系;以校内外专业实践教育基地为依托,组织学生到企业体验现代科技条件下劳动实践新形态、新方式,安排学生参与生产实践活动,在实习实训中强化劳动知识和技能训练,劳动权利和责任教育,劳动情感和态度培养,以劳启智,以劳立德,全面培育劳动精神。依托专业课程开展的劳动教育由各学院统筹设计和管理,各专业要将专业生产实践、专业技能赛事、专业创新创业实践、专业志愿服务、专业教学场所清洁和维护等作为专业劳动教育落实的突破口,科学设计专业劳动教育课程体系,改革课程目标和内容。(责任单位:各学院)
(四)将劳动教育融入创新创业教育。在大学生就业指导、职业生涯规划和创新创业课程教学与实践活动中,教育学生认识自我,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和就业择业观。引导学生理性面对就业和创新创业中的各种挑战,攻坚克难,砥砺前行。鼓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劳动实践,在各类创新、创业、创造活动和“创客空间”中重视新理念、新知识、新技术、新流程、新方法应用,充分彰显创新性劳动品质,创造性地解决实际问题,将创新性劳动与创新创业创造活动有机融合。(责任单位:教务处、招生与就业工作处、通识教育学院、各学院)
(五)将服务性劳动与第二课堂有机结合。把劳动教育融入第二课堂实践活动,积极引导学生参加社会劳动实践、专业志愿服务、勤工助学活动,在劳动实践中学、做、悟,通过生活技能培育、公益活动、志愿服务、勤工助学、自我服务等素质拓展活动,强化学生公共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培养学生的劳动能力和劳动习惯。学生在校期间通过参与劳动教育活动及社会实践累计第二课堂学时学分,毕业前须修满实践类第二课堂学分1学分。(责任单位:团委、党委学生工作部、各学院)
四、五大行动
(一)劳动文化建设行动。用好橱窗、海报、标语、校报等传统媒体,发挥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优势,立体化宣传劳动教育。举办武汉商学院“吉祥物设计大赛”“PPT模板设计大赛”,开发学校专属动漫形象和PPT模板,推广制作贴近大学生特点的网络劳动文化产品,包括微信表情包、头像等。开展“劳模进校园”“工匠面对面”等活动,让学生零距离接触劳动模范,体悟“幸福是奋斗出来的”。推出“身边的劳动者”“青年劳动之声”等多媒体产品,唱响“劳动光荣创造伟大”主旋律和最强音。表彰奖励学生劳动标兵、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先进个人,激励勤劳、奋斗、创新、奉献的劳动精神。(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工会、团委)
(二)生活技能培育行动。在家庭推出“居家劳动一小时”活动,培养家庭责任感,养成良好的个人生活习惯。在学校以“爱校劳动教育”为载体,组织学生开展绿化养护、校园卫生、教室清洁、实验室维护、文明寝室建设等劳动锻炼,培养学生掌握日常生活劳动技能和形成良好行为习惯,助力推动校园文明建设。(责任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团委、后勤集团、各学院)
(三)社会实践体验行动。强化活动内容设置与活动过程管理,做好暑期社会实践。设立宿舍管理、食堂帮厨、快递收发、校园绿化、巡逻执勤等勤工助学岗,学生走进劳动一线与工人一起出力流汗。规范助教助管助研岗位设置,学生走进教学科研管理一线与教师一起奋力耕耘。设立“企业活动日(周)”,学生走进企业,开展各类企业实习实践活动。(责任单位:团委、党委学生工作部、教务处、后勤集团、保卫部(处)、各学院)
(四)公益志愿服务行动。开设“帮扶类”“社区类”“赛节类”等志愿服务项目,不断丰富“云超市”劳动实践课程内容,彰显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制定劳动教育日历,将植树节、学雷锋纪念日、五一劳动节、农民丰收节、志愿者日、集体劳动日(周)等纳入其中。抓好“西部计划”,引导学生扎根基层建功立业,培养学生具有到艰苦地区和行业工作的奋斗精神。(责任单位:团委、各学院)
(五)就业能力拓展行动。分类多层次设计“生涯规划月”“职前研习营”等生涯规划类项目,共建符合学生就业特点的实习实训基地,助力学生锤炼意志、增长才干、拓宽见识。加强学生到基层创业就业引导,树立用劳动书写青春的择业观。(责任单位:招生与就业工作处、教务处、通识教育学院、各学院)
五、支撑保障
(一)完善组织领导。学校党委统筹劳动教育工作,定期围绕劳动教育进行专题研究。由相关校领导牵头,成立武汉商学院劳动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教务处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统筹推进全校劳动教育工作。(责任单位:教务处、团委、党委学生工作部)
(二)加强师资建设。建立一支依托第二课堂专业教师、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班主任和辅导员为主,校内外生涯指导教师、创新实践导师为辅的劳动教育师资队伍。将劳动教育作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培养培训的重要内容。教师指导学生劳动实践按照《武汉商学院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管理办法(试行)》(武商院〔2020〕13号)核算工作量。(责任单位:教务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团委、党委学生工作部、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各学院)
(三)做好经费保障。将劳动教育经费纳入学校年度预算,为劳动教育课程、劳动教育实践、劳动教育设施、劳动教育系统平台、校内劳动教育场所、校外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等工作提供充足经费支持,确保经费投入。(责任单位:通识教育学院、教务处、团委、党委学生工作部、各学院)
(四)落实安全保障。制定劳动教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对各类劳动实践活动安全风险进行评估,消除劳动实践各种隐患。制订劳动实践活动风险防控预案,建立应急与事故处理机制。(责任单位:通识教育学院、教务处、团委、党委学生工作部、后勤集团、保卫部(处))
(五)强化素养评价。把劳动过程评价和结果评价、平时表现评价和学年综合评价结合起来,健全学生劳动素养评价标准、程序和激励机制,组织开展成果展示、劳动竞赛等活动。将劳动素养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考评指标,并将结果作为衡量学生全面发展情况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和毕业依据。(责任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
(六)纳入考评督查。把劳动教育纳入学校督查督办和巡察工作范围,对二级学院开展劳动教育进行专项督查,其结果作为衡量部门工作实绩的重要指标。评比表彰一批劳动教育示范单位和先进个人。(责任单位:教务处、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