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基本材料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本科教学工作评建发布时间:2020-07-09作者:浏览次数:117

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基本材料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武汉商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实施方案》(武商院[2019]28号)和暑期评建工作安排,学校定于2020720日起开展本科教学基本材料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1.2019届、2020届毕业论文(设计)及管理材料。

2.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试卷及管理材料。

3.2019届、2020届毕业实习材料及管理材料。

二、检查时间

时间

学院

检查人员

720

上午

机电工程学院

校外专家、校领导、教务处、发展规划处(评估办)

下午

信息工程学院

721

上午

食品科技学院

下午

旅游管理学院

722

上午

工商管理学院

下午

经济学院

723

上午

艺术学院

下午

外国语学院

724

上午

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学院

下午

体育学院


三、检查内容

1.请各学院提供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试卷清单,提供2019届、2020届毕业论文(设计)清单,提供2019届、2020届学生实习安排表。专家将按上述清单调阅材料。

2.请各学院按《关于开展2020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要求,准备好2020届毕业论文(设计)终稿和过程材料(任务书、开题报告、指导记录表、中期检查表、指导教师评分表、评阅教师评分表、答辩评分表、成绩评定表等)。提供已装订完好的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材料。

3.请各学院按《关于做好2019-2020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试卷材料装订目录清单(考试命题双向细目表、课程考试命题审核单、学生成绩单、课程成绩分析表、学生平时成绩登记表、考场情况记录表、学生签到表、试卷分析表、考试试卷和参考答案及评分细则、备用试卷和参考答案及评分细则、学生试卷等)对试卷进行装订整理,并提供教学大纲等材料。提供已装订完好的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材料。

4.请各学院按教务处相关要求,提供2019届和2020届毕业实习材料,包括:实习教学大纲、校外实习管理规定、本科生实习质量标准、实习基地一览表及对应的协议、实习计划、学生自主实习审批表、三方实习协议、实习安排表、学生实习日志、教师实习巡察登记表、学生实习报告、学生实习鉴定表、实习成绩一览表、实习总结。

四、相关要求

1.认真组织学习。教务处加强指导培训工作,组织各学院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长开展一次交流学习,对好的经验做法要认真总结,相互借鉴学习。各学院要召开一次专题培训会,对毕业论文(设计)、试卷、毕业实习的标准、规范和要求进行详细说明,确保人人了解标准,人人明确要求。

2.加强监督检查。各学院要精心组织,通过开展教师自查、互查、教研室检查、学院集中检查等形式,按时、按要求、高质量完成评建任务,确保毕业论文(设计)本本达标、试卷份份合格。发展规划处(评估办)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反馈检查结果,抓好整改落实。

3.层层压实责任。试卷、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材料等教学基本材料是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重要资料。做好相关工作必须严格落实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学院是责任主体,教师是直接责任人,是质量高低的决定性因素。各学院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各教研室要履行具体的组织实施与管理责任,每位教师都要尽到本职之责。教务处、发展规划处(评估办)负有管理责任,规范、标准必须清晰,指导、服务必须到位,检查、整改必须落实。

4.强化执纪问责。对于在试卷、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材料整理过程中不认真负责的老师,将按《武汉商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抽查过程中出现大面积不合格的学院,将由相关部门对学院领导进行问责。



武汉商学院

20207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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