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基本材料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武汉商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实施方案》(武商院[2019]28号)和暑期评建工作安排,学校定于2020年7月20日起开展本科教学基本材料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1.2019届、2020届毕业论文(设计)及管理材料。
2.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试卷及管理材料。
3.2019届、2020届毕业实习材料及管理材料。
二、检查时间
时间 | 学院 | 检查人员 | |
7月20日 | 上午 | 机电工程学院 | |
下午 | 信息工程学院 | ||
7月21日 | 上午 | 食品科技学院 | |
下午 | 旅游管理学院 | ||
7月22日 | 上午 | 工商管理学院 | |
下午 | 经济学院 | ||
7月23日 | 上午 | 艺术学院 | |
下午 | 外国语学院 | ||
7月24日 | 上午 | 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学院 | |
下午 | 体育学院 |
三、检查内容
1.请各学院提供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试卷清单,提供2019届、2020届毕业论文(设计)清单,提供2019届、2020届学生实习安排表。专家将按上述清单调阅材料。
2.请各学院按《关于开展2020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要求,准备好2020届毕业论文(设计)终稿和过程材料(任务书、开题报告、指导记录表、中期检查表、指导教师评分表、评阅教师评分表、答辩评分表、成绩评定表等)。提供已装订完好的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材料。
3.请各学院按《关于做好2019-2020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试卷材料装订目录清单(考试命题双向细目表、课程考试命题审核单、学生成绩单、课程成绩分析表、学生平时成绩登记表、考场情况记录表、学生签到表、试卷分析表、考试试卷和参考答案及评分细则、备用试卷和参考答案及评分细则、学生试卷等)对试卷进行装订整理,并提供教学大纲等材料。提供已装订完好的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材料。
4.请各学院按教务处相关要求,提供2019届和2020届毕业实习材料,包括:实习教学大纲、校外实习管理规定、本科生实习质量标准、实习基地一览表及对应的协议、实习计划、学生自主实习审批表、三方实习协议、实习安排表、学生实习日志、教师实习巡察登记表、学生实习报告、学生实习鉴定表、实习成绩一览表、实习总结。
四、相关要求
1.认真组织学习。教务处加强指导培训工作,组织各学院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长开展一次交流学习,对好的经验做法要认真总结,相互借鉴学习。各学院要召开一次专题培训会,对毕业论文(设计)、试卷、毕业实习的标准、规范和要求进行详细说明,确保人人了解标准,人人明确要求。
2.加强监督检查。各学院要精心组织,通过开展教师自查、互查、教研室检查、学院集中检查等形式,按时、按要求、高质量完成评建任务,确保毕业论文(设计)本本达标、试卷份份合格。发展规划处(评估办)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反馈检查结果,抓好整改落实。
3.层层压实责任。试卷、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材料等教学基本材料是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重要资料。做好相关工作必须严格落实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学院是责任主体,教师是直接责任人,是质量高低的决定性因素。各学院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各教研室要履行具体的组织实施与管理责任,每位教师都要尽到本职之责。教务处、发展规划处(评估办)负有管理责任,规范、标准必须清晰,指导、服务必须到位,检查、整改必须落实。
4.强化执纪问责。对于在试卷、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材料整理过程中不认真负责的老师,将按《武汉商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抽查过程中出现大面积不合格的学院,将由相关部门对学院领导进行问责。
武汉商学院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