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武汉商学院教学质量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者:本科教学工作评建发布时间:2019-12-18作者:浏览次数:105

各部门、各学院:

为建立和完善学校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并使之有效运行,决定成立武汉商学院教学质量管理委员会。教学质量管理委员会是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领导机构。

一、教学质量管理委员会的组成

教学质量管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2人,由书记、校长担任;设副主任委员若干,由分管教学、人事、财务、资产与后勤、图书馆、信息化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常务副主任委员;设委员若干,由校办公室、评估办、教务处、人事处、科研处、财务处、学生工作处、招生与就业处、国际交流合作处、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基建办、图书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纪委监察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二级学院院长担任。

教学质量管理委员会下设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评估办),主任由评估办主任担任,其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和运行;负责组织各项教学评估和管理评审;负责统计、分析有关教学质量方面的数据和报告;完成学校教学质量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工作。

二、教学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

(一)负责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顶层设计,确定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构建的理念、原则、思路等。

(二)统一领导学校教学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制定和实施。

(三)负责制定保证和提高学校教学质量的重大政策和措施。

(四)负责审核学校教学质量管理方面的重要报告。

(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学校教学质量管理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六)负责对学校二级教学单位教学质量管理委员会的指导。

 

武汉商学院

                           20191218